
第七版:专版

2025年05月23日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项目用海申请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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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用海申请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5年5月23日起),具体见附表和附图。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惠民路856号(电话:0577-88840733)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平阳县昆阳镇兴良路2号(电话:0577-58118907)
特此公示
平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23日
平阳县鳌江滨水文旅长廊项目-平阳县鳌江标准堤(下厂段、下埠水闸、雁门水闸)加固工程申请用海位置图(红色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