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版:要闻
2025年01月10日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金宗来等辞去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定
(2025年1月9日 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阅读量:447
本文字数:2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及代表提出的辞职报告,经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金宗来、徐顺兵、周泳等辞去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同意其辞去代表职务,并报平阳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平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